發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該怎麼維權

發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該怎麼維權
發包方拖欠工程款承包方該怎麼維權
(一)解決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兩種辦法
1、第一種辦法,雙方協商把工程項目折成工程款變更到承包方名下。比如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設到了五層,發包方出現因其他糾紛導致資金困難無法支付進度款,經調查,該發包方確實難以日後結算,最後經雙方協商,把已經建成的五層和包括土地使用權等其他關聯財產作價7000萬,由承包方買下該在建項目繼續建設,承包方變成了開發商。這確實是無奈之舉。
2、第二種辦法,利用優先受償權規則,將項目拍賣受償。
(二)解決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法釋〔2002〕16號】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