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

在社會實踐中,儘管雙方已經結爲夫妻,法律中規定了婚後取得的財產爲共同所有,而實際中不少夫妻仍是各自管理自己的錢財。在離婚後,再次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本站網小編爲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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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多久?

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爲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
審判時效: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