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請求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請求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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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請求可以提出

來嗎?

可以提出來的;

離婚中的訴訟請求,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婚姻處理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爲: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或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

2、孩子撫養問題(訴訟請求表述爲:婚生子XX由誰撫養,XX每月出撫養費多少,當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給付撫養費XX元);

3、財產處理問題(訴訟請求一般表述爲:XX財產歸誰或XX財產依法分割);

以上三個方面,一般大家都會在離婚起訴狀的訴訟請求中寫到,但是有一個非常重的事項大家一般都不會太在意,就是“孩子的探望權問題”這個問題大多數當事人及律師都沒有在訴狀中寫明,以致後來法院在判決孩子歸誰後,一方不讓另一方看望孩子,另一方還得重新提出孩子的探望權問題,不擔浪費當事人及法官的時間、金錢,還浪費司法資源。解決這一問題---孩子的探望權問題,有兩個方法: 一是在離婚訴狀中明確寫明,另一個方法是在法院開庭時提出,讓法院在判決書中寫明。 離婚案件看似非常簡單的案件,但是中間可能包函很多問題,如房產分割,有的當事人認爲,房子寫的我的名字,房子就應歸我所有,或者房子寫的她的名字,就是她的了,爲了節省訴訟費,我就不提這個房產分割了,殊不知,你的想法可能大錯特錯,登記誰的名字房子不一定是誰的,婚姻關係是非常特殊的關係,在財產分割上也有別與一般的財產爭議的分割,因此,不要因爲你的相當然,最後吃了大虧,當知道權益被侵害反過來想拯時,因爲過了訴訟時效而悔之晚已。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起離婚時,最好請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以便更好地維護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