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未送達

解除合同未送達
解除合同通知如何送達
建議以書面形式送達。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關於解約通知並不強調書面通知,但是如果進入訴訟階段解除合同一方欲證明已將解除合同通知送達對方,這個書面通知的送達的證據就顯得至關重要了,成了解除方勝訴的關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