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會判給哪方

離婚孩子會判給哪方

一般在訴訟離婚時,夫妻雙方往往會爲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而費盡精力,都希望法院能夠將孩子判給自己。因此,瞭解法院對於孩子撫養權的判決條件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合法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前提條件。對於如果離婚孩子判給哪方,由什麼因素決定,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爲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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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男孩滿月離婚小孩會判給哪方?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相關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