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有什麼規定呢

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有什麼規定呢
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有什麼規定呢
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挑選被告住所地、合同實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不得違背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則。法律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法律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