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給朋友用的,現在朋友不還錢,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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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應該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如果對方已各種藉口不還錢,則當事人可以向該朋友發律師函,這樣能夠起到一定的催促的作用。如果朋友無論如何都不還錢,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是要注意收集相關的證據,比如借條、證人等,一般法院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失效爲二十年。
二、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