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變更撫養費的依據

法院變更撫養費的依據
變更撫養費判決書是什麼樣的?法院變更撫養費的依據是什麼
父母就變更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問題無法協商一致時,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這就需要寫一份起訴變更撫養費判決書。到底這個起訴狀該如何寫呢? 起訴狀範文 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責令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原告系被告親生女兒。2000年6月×日,被告與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原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該撫養費在當時也僅夠維持。 但隨着近年物價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學及生活開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撫養費早已不夠。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獨自承擔原告的撫養費用非常困難。被告雖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但基於與生母的關係惡化,拒不增加撫養費用。 爲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具狀人:周小× 代理人:王×× 年×月×日 子女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兩種,增加和減少。但是無論是哪種情況下的變更,都需要有足夠充分的理由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