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透過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可以透過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子女監護人順序是怎樣的

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三種: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民政部門等法人組織。


擔任監護人的順序依血緣關係和組織關係的遠近而確定,順序在前者排斥順序在後者。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