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維持管轄

行政複議維持管轄
行政複議維持被告管轄法院怎麼辦?
《行政訴訟法》規定,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因此,不服該處罰決定,應以縣公安局爲被告向其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上是對行政複議維持被告管轄法院怎麼辦這個問題的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