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休的工資該怎麼算

調休的工資該怎麼算
調休的工資該怎麼算
1、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不能調休,只能結算加班費,無論哪種工時制度。
2、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1)週末加班,可以用等時的工作日調休。(調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資計發加班費)(2)工作日加點,指的是8小時下班之後又留下來工作的,這個也不能調休,只能計算加班費(按最低1.5倍標準計發)。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