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本質特徵是什麼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本質特徵是什麼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本質特徵是什麼
1.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下簡稱爲“承包經營權”)是反映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農村承包經營關係的新型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了公民、集體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第80條第2款、第81條第3款)。承包經營權就是承包人(個人或單位)因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項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
2.其特徵在於:承包經營權是存在於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的權利。這就是說,承包經營權的標的,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而不是其他財產。有的集體組織,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數量,作價或不作價地分給承包人部分耕畜、農具或其他生產這是附屬於承包經營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