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異議上訴答辯狀

管轄異議上訴答辯狀

在現實社會中,相信有不少人都瞭解到只要當事人提出了管轄權異議的主張,法院就應當進行審查,法律對於當事人是透過什麼方式提出該異議主張的,並未提出任何的限制。對此,本站網小編在下文爲您具體介紹有關管轄異議答辯狀是如何提交,希望分享的內容能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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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上訴答辯狀是怎樣的?你們回答?

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爲可以使用以下解決辦法來處理民事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的問題申請人因 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轄異議。請求事項:

   此致

   人民法

   申請人:

年    月    日

說明: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根據管轄權異議上訴答辯狀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異議申請書是案件當事人認爲受訴法院或受訴法院移送的法院對案件無權管轄時,向受訴法院提交的闡述不服管轄的意見或主張的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