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什麼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什麼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以下案件可以不交案件受理費:
1、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
2、特別程序審理的;
3、行政賠償案件;
4、其他可以不交案件受理費的案件。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