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以下案件可以不交案件受理費:1、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2、特別程序審理的;3、行政賠償案件;4、其他可以不交案件受理費的案件。【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八條,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一)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三)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四)行政賠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