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性使用商標

指示性使用商標
指示提單怎麼背書

1、以“憑指示”作爲擡頭人,稱爲不記名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背書給”並由託運人在提單背面做成空白背書,故也稱爲“空白擡頭、空白背書”提單。


2、以“託運人的指定人”爲擡頭人,稱爲憑託運人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背書給”並由託運人在提單背面做成空白或記名背書,進行、轉讓,託運人也可不背書,只有託運人可以提貨,既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3、以“開證行的指定人”作爲擡頭,稱爲銀行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命令銀行(開證行名稱)”,並由銀行(往往是信用證支付方式中的開證行)進行背書轉讓。


4、以“開證申請人的指定人”爲擡頭,稱爲收貨人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背書給收貨人,並由收貨人在提單的背面進行背書轉讓。


提單的擡頭與背書直接關係到物權歸誰所有和能否轉讓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