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間可以辭退嗎

試用期間可以辭退嗎
試用期間公司可以無理由辭退員工嗎?
當然不可以無理由辭退,如果沒有正常理由,員工可以去勞動部門仲裁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試用期中,除非勞動者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即使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單位需要在試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