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

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
賣淫、嫖娼行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情節較輕”的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已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尚未發生性關係的;


2、初次賣淫、嫖娼行爲,認錯態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節較輕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