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什麼

房產過戶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什麼
房產過戶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什麼
房產過戶需要辦理公證的情形有:
1.繼承的房產辦理過戶,透過繼承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2.贈與的房產辦理過戶,透過贈與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書;
3.作爲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戶,遺囑需經過公證,協商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需經過公證;
4.涉外和港澳臺的房產辦理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