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書親屬可以代替

刑事申訴書親屬可以代替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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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書格式


申訴人(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委託律師)(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律師只需寫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申訴人 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或裁定),提出申訴。

請求事項

(寫明請求事項的要點)

事實與理由

(寫明基本的案情事實、審判結果以及具體的申訴理由和法律依據)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訴人:

代書人:

年 月 日

(附:原審________書抄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