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責對應次責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主責對應次責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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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明確,我主責對方次責,但對方遲遲不到交通

你好,交警部門無權對事故中的經濟賠償問題作出裁決,但會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後,召集雙方當事或代理人進行損害賠償調解(凡追究肇事當事人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調解)。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事故處理人員會召集雙方當事人調解兩次(調解時若有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或調解中途退離的,視爲調解一次),調解達成協議的,雙方簽定調解書,調解達不成協議的,由事故處理人員製作調解終結書。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經濟賠償的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