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房屋徵收公告有時效期嗎

政府房屋徵收公告有時效期嗎
政府房屋徵收公告有時效期嗎
一、政府房屋徵收公告有時效期嗎
    徵地公告的時效是六個月。
    土地徵收批准檔案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的批准檔案有效期兩年。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二、徵收房屋補償標準是多少
    房屋賠償標準是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實際情況而定的。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築面積、被拆遷地區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爲基礎計算具體補償數額;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拆遷,以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爲基礎計算具體的拆遷補償數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