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擔保人免責

民間借貸擔保人免責
民間借貸擔保人條件
借款時間爲2011年9月24日,應還款時間爲2012年3月23日,根據民事訴訟的時效規定,你應當於2014年3月23日前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於本案的保證人由於約定借款人不能歸還時才承擔擔保責任。故法院判決生效,申請執行後無法執行時,可起訴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