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收養嬰幼兒上戶口

南寧收養嬰幼兒上戶口
嬰幼兒上戶口
你好,對於嬰幼兒上戶口的回答如下

出生登記

1、婚生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父或母一方在省外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戶證明)。

2、父母辦理結婚登記前出生的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親《結婚證》、《戶口簿》、父母申請報告,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3、父母戶口遷入本市前出生的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戶,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戶口簿》、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嬰兒未落戶證明,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4、國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週歲以下)回國隨母或父落戶,辦理手續:憑嬰兒《出生證》(收取原件)、《戶口簿》、《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證》或《辦理戶口通知單》,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5、父母雙方戶口均在單位集體戶,婚生嬰兒出生登記,辦理手續,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集體《戶口簿》,隨母或隨父落在單位集體戶內,單位必須提供可隨時通知到該當事人的書面保證,由派出所戶籍內勤直接辦理。(若父或母一方家庭戶,一方集體戶的,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

注:

①凡父母戶口在省內,不在同一本《戶口簿》上,辦理前應查詢省級庫或派綜系統。

②公民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在醫療保健機構出生的,出生日期以接生的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爲準;在醫療保健機構以外出生的,出生日期以兒童免疫規劃接種卡或學籍卡爲準;否則,應以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字申明確認爲準,經確認後的出生日期不得更改。

③公民申報出生戶口落戶所出具的親子鑑定書應當由經依法批准的司法鑑定機構作出。公民提供親子鑑定書時,應同時提供《司法鑑定許可證》複印件,司法鑑定機構鑑定業務範圍應包含親權司法鑑定內容;依法出具的親子鑑定書無需公證機關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