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集體勞動合同爭議案例

中國集體勞動合同爭議案例
勞動爭議案例

趙某從1979年到永泰化工廠工作,1997年趙某患病,經治療2年未見好轉。1999年4月醫療期滿時,趙某已無法從事原工作,該廠爲其調換了兩次工作崗位,趙某仍不能勝任。化工廠遂解除了與趙某的勞動合同,且拒絕給趙某任何帶待遇。趙某認爲化工廠不應解除勞動合同,且應給自己相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