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證據可以當天提交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仲裁證據可以當天提交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仲裁證據可以當天提交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當事人可以在開庭時才提交證據,但是對於此類證據將面臨仲裁委員會不予組織質證的風險。因此,對於勞動爭議案件所涉及的證據,建議當事人在仲裁委員會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供,逾期提供的,應當承擔將承擔不利風險。
法律依據: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十五條
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應當在仲裁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據。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延長期限,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仲裁委員會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不同情形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