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產可以繼承嗎

農村房產可以繼承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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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產如何繼承


(一)農村房產繼承的限制

不論是農村村民,還是城市戶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繼承洪法的規定享受繼承權,並且有權按照個人的意願處置個人所有的房產,即城市戶口的公民可以繼承農村房產。但是城市戶口的公民在繼承農村房產時還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產,而對支撐此房產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爲遺產繼承的。

(二)農村房產繼承的方法

繼承首先要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拿着公證書到農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更名手續。

公證費全國統一標準:配偶繼承公證費爲房產評估價的1%;子女繼承公證費爲房產評估價的2%。到土地部門部門不需繳納其他稅,只需繳納工本費幾十元左右。

(三)辦理繼承公證的材料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證明;

2、被繼承人遺留財產憑證(土地證);

3、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攜帶本人戶口到公證處;

4、二代身份證(沒有二代身份證到派出所開帶相片的戶籍證明);

5、被繼承人父母生存狀況證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來公證處;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應向派出所申請出具是否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均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喪偶後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狀況證明;

7、被繼承人家庭成員狀況歷史記錄證明,由派出所出具;

8、無親屬關係的證人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