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收歸國有或集體

繼承法收歸國有或集體
國有土地使用有繼承法中的規定有哪些

(一)繼承法規定,下列財產不能作爲遺產來繼承:


1、承包經營權,但是收益可以繼承。


2、與人身有關和專屬性的財產權。


3、國有資源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


而國務院1990年5.19發佈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8條:依照本條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其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