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重大誤解的合同如何撤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基於重大誤解的合同如何撤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基於重大誤解的合同如何撤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
基於重大誤解的合同撤銷的方式爲受損害方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該合同。合同被撤銷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並且當事人要返還根據該合同取得的財產,對合同被撤銷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還要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