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和海事請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

在海上運輸合同糾紛發生後,涉及到債權債務的,債權人爲了防止自身權益受到侵害,貨款無法追回,可以向法院請求保全。這樣可以及時的凍結對方財產,防止出現對方轉移財產的事情。那麼,海商法和海事請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下面小編結合有關法律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海商法和海事請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海商法和海事請求保全的程序是怎樣的?

海事請求保全根據提出的時間和提交的方式不同可分爲仲裁前的保全和仲裁中的保全兩種方式。仲裁前的保全是由海事請求權人在申請仲裁前,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申請海事請求保全。

仲裁中的保全是指申請人在提起仲裁申請後,在仲裁程序中向海事法院申請海事請求保全,而由海事仲裁委員會將申請人的保全申請轉交給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兩種保全方式的具體程序如下:

1、海事請求人提交海事請求的書面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海事請求事項、申請理由。保全的標的物以及要求提供擔保的數額,並附有關證據;

2、海事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責令海事請求人提供擔保。海事請求人不提供的,駁回其申請;

3、海事法院接受申請後,應當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對於不符合海事請求保全條件的,裁定駁回其申請;

4、被請求人提供擔保,或者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申請解除保全的,海事法院應當及時解除保全;

5、海事請求人申請仲裁前保全的,應當在法院裁定保全後,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否則法院將解除保全;仲裁中的保全不影響仲裁程序的繼續進行。

二、海事請求權是什麼?

海事請求權是指基於海商法而提起的請求權,海商法調整的兩大對象是船舶關係和運輸關係,那麼海事請求權也就有相應的區分,對於船舶關係而言,就有基於船舶所有權、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船舶留置權等的海事請求權,針對運輸來說,那麼主要是基於運輸合同、拖航合同等合同產生的海事請求權,同時也有基於運輸中發生的事故(即狹義上的海事)而產生的請求權,如救助報酬、共同海損、海上保險等等。

綜上所述,海事請求保全可以在仲裁前,也可以在仲裁中。海商法和海事請求保全的程序包括海事當事人提出申請、法院受理、並在兩個工作日內做出裁定等。如果對方提供了擔保,海事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海事請求保全是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保障債權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