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未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未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1、如果是公司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未續簽的,無需賠償員工,但要補償員工。
2、員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月工資的補償金。
3、但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不續簽的,或者拒絕公司維持或提供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續簽請求的,沒有補償。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