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次性補繳養老金

江蘇一次性補繳養老金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一次性補繳養老金的條件

一次性補繳養老金的條件:各地規定有所不同。
《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金需要繳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纔可以領取,如果退休時沒有繳滿15年可以繼續繳存,直到滿足年限,退休後每個月領一次養老金。
具體的條件有:
1、參保時人員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60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參保人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60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018年起,取消了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