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強制執行

合同糾紛強制執行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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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仲裁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勝訴後,自領取裁決書2年內,都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執行費,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給申請人);

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資訊,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

4、需要申請人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複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以上就是對合同糾紛仲裁申請強制執行的相關規定是什麼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