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嗎

可以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嗎
可以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嗎
1、《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二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者既已與一家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承擔爲企業工作的義務。只有在法定的條件具備時,勞動者纔可以不再承擔此項義務。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條又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綜上所述,不僅勞動者,而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另一家公司,亦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