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試用期員工

勞動法試用期員工
勞動法解僱試用期員工
最好能與員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爲由,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但前提必須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操作上需注意。 如需詳細諮詢,請電13531758666,中山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