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是否要給公司

工傷認定書是否要給公司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書是否要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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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書是否要給公司

1、工傷認定書要給公司,工傷認定是勞動部門通知領取的,一般會通知經辦人去領取。如果員工本人申請的並沒有委託他人,那麼會直接通知員工領取,如果員工非本人去申請的,而是委託單位申請,那麼工傷認定書也是由委託人帶爲領取之後轉交給員工本人。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爲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