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一年到期沒通知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合同,而且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提前通知續簽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申請雙倍月工資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