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補償金方面知識

工傷鑑定補償金方面知識
工傷鑑定補償金方面知識
如果認定是工傷(取得工傷鑑定),就可以享受工傷鑑定補償金待遇:
1.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費用: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實報實銷
2.伙食、交通、食宿費:市內住院伙食補助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70%發給;轉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資、福利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不變,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經鑑定後,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由單位負責如果傷愈穩定後,會影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就是傷殘等級鑑定。鑑定結論再1-10級的,可以享受傷殘待遇:1.護理費:評定傷殘等級和護理等級後,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2.傷殘津貼:1級4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90%、85%、80%、75%發給;5級6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70%、60%發給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級10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27個月、25個月、23個月、21個月、18個月、16個月、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發給
4.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5級10級傷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根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實施
5.養老醫療保險:1級4級職工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5級6級職工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