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抵押貸款,抵押人不足償還部份怎麼辦

第三方抵押貸款,抵押人不足償還部份怎麼辦
第三方抵押貸款,抵押人不足償還部份怎麼辦
  第三方抵押貸款處置抵押物後,不足償還部分由債務人清償,可以由抵押人的其他財產償還。  根據2000年12月13日起實施規定,補充明確了:“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低於抵押權設定時約定價值的,應當按照抵押物實現的價值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以及根據該解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