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的直接產財損失費

交通事故死亡的直接產財損失費
交通事故死亡誤工費怎麼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爲: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①關於“誤工收人”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人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人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人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人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人。


②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