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致人損害賠償計算

動物致人損害賠償計算
動物致人損害賠償計算
(一)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的原則:
1、財產損失全部賠償的原則;
2、對人身損害,賠償由此引起的財產損失的原則;
3、對精神損害,貫徹非財產責任爲主、賠償爲輻的原則;
4、考慮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的原則。
(二)人身損害的幾種情況:動物致人損害以造成人身傷害爲主,在此着重對人身傷害加以論述。根據我國規定的精神和司法實踐,人身損害分三種情況。
1、一般傷害。就是指經過治療可以恢復健康不致造成殘廢者,對於一般傷害,應從實際情況出發賠償必要的,其中包括醫藥費、住院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護理費、治療期間的交通費和誤工工資等。其數額的確定,醫療費以治療醫院診斷證明和有關醫藥單據爲憑,誤工工資則依醫院病休證明確定的日期並按受害人的日平均工資或實際收標準計算。
2、人身殘廢。殘廢是指使受害人身體遭受重傷,致使肢體或內部器官部分或全部喪失功能而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者。殘廢依其傷殘程度可分半殘和全殘廢。
3、死亡。對於因違法行爲致人死亡的,除應賠償死者在死亡前因醫療或搶救其生命所花的醫療費用之外,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