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訴能判離嗎?

第二次訴訟會判決離婚嗎?民法典中並沒有規定說起訴幾次就准許你離婚,所以起訴的次數不是判離婚的法定條件。

二次起訴能判離嗎?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這些法定事由情況下,即便第一次起訴,那麼法院也會判決離婚。起訴離婚主要是看證據,能夠證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經過法院調解無效,一審也會判決離婚。

有的人說離婚得起訴兩次,第二次起訴就能夠判決離婚了,這是一個概率性事件不是必然的,一審沒有判離,說明法官在審理時認定你們夫妻雙方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還有和好的可能性,那麼,你得等六個月之後再次提起訴訟,要想二審成功離婚,你就得提交新的證據,如果沒有新的事實依據,沒有新證據證明不得不離婚,那麼,二審也不會判離。

所以說,提起離婚訴訟的次數不是關鍵,離婚並沒有那麼簡單,不是多跑幾趟法院就能給你判離了,如果說夫妻之間真的發生矛盾了,一定要儲存好相關證據,如被家暴時報警記錄或去醫院診斷證明,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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