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律師發表關於離婚糾紛的民事起訴狀

原告:馮某蘭,女,漢族,出生於1985年3月6日,身份證號碼513022xx4581XXXX,住四川省宣漢縣,聯繫電話:

大竹縣律師發表關於離婚糾紛的民事起訴狀

被告:趙某洪,男,漢族,出生於1975年2月12日,身份證號碼5xx50212XXXX,住四川省宣漢縣,聯繫電話:

案由:離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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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准予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判決婚生子趙某林和婚生子趙某霖隨原告生活;

3、依法判決原被告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位於達州市通川區北外某某1幢2-32-6號房屋,原被告各享有一半的產權份額;

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原被告雙方於2007年6月經人介紹相識,2008年11月24日原被告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8年9月21日原告生育一子,取名趙某林2010年2月25日原告生育一子,取名趙某霖

婚前由於原被告雙方相處時,彼此之間缺乏瞭解,結婚後原被告因性格不和,經常吵架,夫妻之間沒有共同語言,彼此缺乏溝通交流,被告對原告不信任,對原告不關心照顧,雙方聚少離多,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原告於202年11月向貴院起訴離婚,貴院判決不準與離婚,原被告一直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

綜上所述,爲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望依法支援其訴訟請求。

此致

宣漢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