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要對財產和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約定,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問題不存在爭議,雙方離婚就不用到法庭透過訴訟途徑解決,只需要預約時間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即可。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屬於協議離婚,因此婚姻登記部門需要審查夫妻兩人所簽訂“離婚協議”。現實困惑呂某和林某兩人因爲感情不和,兩人商議離婚。雙方對財產的分配已作出了約定,但是對於兩人所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卻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就兩人分別撫養的時間以及撫養費等問題沒有談攏。兩人希望儘快離婚,

夫妻雙方要對財產和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約定,

所以在沒有解決孩子撫養問題的情況下在婚姻登記處預約了時間,並於約定的時間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要求兩人出具離婚協議,當得知兩人對孩子的撫養問題尚未協商一致時,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拒絕爲他們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涉及的財產分配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不存在爭議,雙方只需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僅對離婚協商一致,卻未能對財產問題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的,婚姻登記機關是不會爲他們辦理離婚登記的。

在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上夫妻雙方未能協商一致的,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確認財產以及小孩的問題才能離婚。破解辦法夫妻雙方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不透過法院訴訟,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需要提交離婚協議書,明確雙方的財產分配以及孩子撫養、探視的處理解決方案。財產方面,如果雙方沒有什麼大額財產可分,或者財產分配方面無爭議,雙方在協議中確認“各自名下歸各自所有”即可,而對於有孩子的夫妻雙方,則需要在協議中明確撫養權歸誰,探視權如何操作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