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包含哪些特徵

法律援助的特徵是:

法律援助包含哪些特徵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爲,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

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爲,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4、受援對象爲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

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

第一條 爲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第三條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爲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援,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