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訴訟過程中有律師的幫助可以極大的提高勝訴的概率,但是律師的費用不低,有很多人想要向法院起訴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沒有能力支付律師費用,爲此國家成立了法律援助機構,滿足法律援助的標準就可以爲申請者提供幫助,法律援助受理多久派律師?
一、法律援助受理多久派律師
收到申請書等相關材料之日起,法律援助中心5日內進行審查,並做出是否援助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對不予援助決定不服的,可在10日內申請市司法局重新審查。
二、法律援助申請的辦理條件
(一)刑事:
1、被告人因經濟困難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
2、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聘請律師的;
3、被害人、自訴人及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聘請律師的。
(二)民事: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追索侵權賠償的;
8、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用、請求賠償的;
9、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受害者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三、法律援助申請的辦理手續
1、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2、村、鄉(鎮)或居委會、街道辦兩級出具的本人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民政部門頒發殘疾證件。
3、未滿18週歲或無民事行爲能力的申請人,由監護人代爲申請,並提交身份關係證明。
4、請求援助事項的主要事實材料。
5、《法律援助申請表》,書寫確有困難的,由中心工作人員代爲填寫。
四、法律援助申請的辦理流程
1、對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接待人員先進行初步審查,對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事項,告知當事人填寫申請書,提交相關材料並留下聯繫電話。明顯不符合條件的,可當場告知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2、收到申請書等相關材料之日起,法律援助中心5日內進行審查,並做出是否援助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
3、申請人對不予援助的決定不服的,可在10日內申請市司法局重新審查。
4、決定予以法律援助的,由援助中心指派人員承辦案件,由被指派人員負責辦理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進行監督。
在受到申請者遞交的材料之後五日內法律援助機構會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所以在法律援助機構作出受理的決定後就會派律師進行幫助,所以大家在申請法律援助之後不用擔心法律援助受理多久派律師。如果法律援助機構拒絕申請的話可以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