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購房政策解讀

未成年人購房政策解讀

未成年人購房政策解讀

1、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義買房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孩子無論年齡大小,健康狀況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爲房屋的所有權人。2、爲未成年子女買房需要父母代理。

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代表其具有民事行爲能力。在我國,從年齡上可以把公民的民事行爲能力分三種,即:十八週歲以上的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十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和不滿十週歲無民事行業能力的人。只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限制民事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動均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由於購房涉及標的額巨大,屬重大民事活動,因此,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理進行。3、父母爲未成年孩子購房的具體程序

可分爲如下兩種情況:

(1)在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父母代理子女選房,然後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戶口本、孩子和監護人的圖章,就合同的各項條款與開發商協商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在買受人一欄簽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簽字的地方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樣,一個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成立了。

(2)在選擇按揭貸款的情況下:由於向銀行申請貸款,不僅要求申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而且還要求申請人有一個相對穩定的職業和較高的收入,因此不能成爲貸款申請人。許多銀行不辦理房屋唯一產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請,申請住房貸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親或者是母親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來申請。

父親或母親和他們的孩子都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簽名,然後由父親或母親作爲貸款申請人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同時,還需要辦理三份公證:監護關係公證,房產份額公證(若爲孩子購房可將孩子的房產份額約定爲99%,父母的份額約定爲1%)和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承諾書公證。以上公證主要是爲了證明父母買房給孩子是自願行爲,以及父母向銀行做按揭還錢的保證。上述手續經審查透過,就可爲孩子貸款買房了。

4、父母爲孩子代辦產權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無(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房屋權屬登記,由其父母作爲監護人代理申請,需提交監護人關係身份證明、被監護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證明法定監護關係的戶口簿。此處,還需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期房需提交,現房買賣無需提交)、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以及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這樣,房產就登記在孩子的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