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誘導購買,購房者成功退回定金

案例一:委託人Z先生成功退回石城某購房房定金及部分首付款共9萬元

虛假宣傳、誘導購買,購房者成功退回定金

委託人Z先生2022年5月1日前往石城某樓盤看房,樓盤銷售人員接待委託人後開始與其閒聊,在瞭解到Z先生有一個準備上學的適齡孩子時,就告知他只要買了該樓盤的房子,小孩就可以就讀附近的小學,於是委託人有意認購該樓盤房屋,隨後簽署了《認購書》並支付了定金及部分首付款共9萬元。後來發現實際上並非如此,委託人在多次與開發商溝通退款無果並得到明確拒絕退款答覆後,委託人Z先生找到我們並委託我們處理此事,於7月10日成功拿回了已繳納的全部款項9萬元。
銷售宣稱:學位房,有優質教育資源、醫療配套完善、交通線路發達,商圈成熟。
買房人需求:急需買房解決小孩上學問題。
樓盤實際情況:樓盤並非學位房,附近小學招生政策與委託人是否購房並無必然聯繫,宣傳的醫療配套設施、交通路線及商業圈等都還在規劃中。


案例二:透過遠程指導方式,Z小姐成功退回揚州某樓盤購房定金2萬元

宣傳情況:開發商多次強調該公寓可以自住、且是學區房投資價值高;承諾有政府特批的檔案,只要購買他們出售的公寓就可以落戶。於是,Z小姐的父母根據銷售人員的安排簽了認購書、交了2萬元定金。
實際情況:該公寓所在用地屬於商業用地,用途是辦公性質,不能用於自住;按照法律規定公寓是不可以落戶的。
Z小姐透過自行與開發商協商、電話投訴等方法退定金未能成功後,透過網絡發帖方式找到了我們團隊。2022年4月14日委託我們介入,此次辦案方式我們採取了不到現場,透過微信、電話等線上的方式指導z小姐取證以及與開發商協商談判,7月19日Z小姐收到全額退款。

案例三:委託人J先生成功退回武漢商辦公寓定金3萬元

開發商銷售人員宣傳:該公寓是複式結構有40年產權、交通便利地鐵直達、有成熟的商圈與完善的醫療配套等,在銷售人員各種利好消息的描述下,J先生在銷售人員的引導下交了3萬元定金並簽訂了認購協議。事後,J先生偶然得知了該物業爲商辦公寓,且複式結構屬於違建行爲,沒有政府部門的報備批准是不能擅自改爲居住,此公寓完全不符合J先生買房的初衷。J先生立即找開啟發商協商退款事宜,但開發商表示已簽訂了認購書,定金是一定不會退的。
隨後J先生透過網絡途徑找到我們幫其追回定金。接到委託後,我們立即介入,2022年6月24日開發商同意退款,並通知J先生辦理了退款手續,事後開發商如期按照雙方約定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