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案件,有時候就是搏一個可能性

工傷案件,有時候就是搏一個可能性

這兩天跟一個朋友聊天,對方說看你最近都沒寫什麼文章。最近一年來,因爲忙於案件,輸出的確不多。年前很多案件都在法官們的年終結案率壓力下,順利結案了。新年伊始,辦案之餘,突然想沉下心來寫篇文章,也把自己最近辦結的經典案件跟大家分享一二。

2021年承辦的一個工亡賠償案件終於在2023年元旦之前結案了,在收到當事人支付的尾款時,除了高興,還有對於自己這一年多努力的成就感。其實在承辦這個案件之初,當事人也有很多猶豫,但是最後還是決定搏一搏。非常感謝這位當事人全程的配合。

當事人的親屬是一位裝修工人,在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交通事故認定結論是同等責任。跟單位多次溝通,單位拒絕承擔任何責任,甚至拒絕承認是其公司員工。在這種情況下,最後經過確認勞動關係仲裁,一審,二審,申請工傷認定,以及工傷保險資格認定行政訴訟一審,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勞動仲裁一共六個階段的據理力爭,終於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雖然離訴請金額有差距,但是這是透過艱苦的努力爭取到的,是從無到有,所以還是很驚喜,當事人也比較滿意。

這個案件時間跨度一年半,每次開庭都是四到五個小時,記得確認勞動關係一審的時候,整個下午都沒開完,法官只能暫停,安排下次繼續開庭。整個過程真的很艱辛。

其實,對於工傷案件,如果遇到疑似的情形,建議先詳細諮詢一下律師,以我們處理案件的經驗,一般都會有個預判,是否能夠爭取到工傷,以及大概的賠償金額。如果明顯的工傷,比如工作中受傷,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繳納了社保,一般對申報工傷沒有什麼大的爭議的,關鍵就是賠償金額單位是否全額支付。而對於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沒有勞動合同,且單位沒有繳納社保,這種情況下,爭議就非常大了,一般來說單位都不會認可工傷,甚至都不認可是單位員工。這種情況下,就要搏一個可能性了。有時候,雖然過程非常艱辛,但是結果可能有意外的驚喜,這對於已經受傷的人或者其親屬來說,也是多一重經濟上的保障。

說到最後,希望人人都平平安安,不會遇到工傷,但是如果真的發生工傷,希望每個人都能維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