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爲您解答:兒童免票坐客車出事兒,誰來承擔責任?

法律諮詢

呼和浩特律師爲您解答:兒童免票坐客車出事兒,誰來承擔責任?

您好,2017年五一黃金週時,我兒子一直吵着鬧着要出去玩兒,因爲我們距離北京非常近,因此,我就準備坐汽車帶孩子去北京歡樂谷玩一天。因爲我的兒子只有6歲,因此在乘坐客車的時候是免票的。可是,在我們從北京回家的路上,司機因爲在高速公路上違法行駛而發生交通事故,我和兒子也因此受傷。但是在我們出院之後,客運公司只同意承擔我自己的醫療費,稱因爲我兒子是免票的乘客,他們是沒有責任的。所以,我想知道,按照法律的規定,免票乘客在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的,應該由誰承擔責任?

律師答疑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於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據此可知,在客運合同中,承運人負有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除因爲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者乘客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傷害外,在其他情況下,即使是免票的兒童,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客運公司也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雖然您的孩子是免票乘客,但是客運公司也是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