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怎樣將房屋過戶給孫子?

近期有諮詢爺爺怎樣將房屋過戶給孫子?目前來看,房屋過戶主要分爲三種方式: 買賣、繼承贈與,現作一個簡單分析。

爺爺怎樣將房屋過戶給孫子?

透過買賣方式進行房屋過戶,首先要考慮孫子是否具備房屋所在地要求的購房資格。如果孫子不符合當地相關購房資格要求,那麼將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且,由於受房屋面積,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限制如果將房屋賣給孫子,需要按照最高的標準來繳納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契稅,則買賣過程產生的費用,可能就會比房屋繼承或贈與高出不少。

相比之下,繼承沒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可以透過辦理公證或訴訟方式予以繼承但實踐中,如果其他繼承人不配合或拒絕公證員主導的公證程序,公證機關就不能出具繼承權公證書。沒有繼承權公證書,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依法判決遺產的歸屬。而孫子是爺爺的直系親屬,並不是爺爺的法定繼承人,如果爺爺透過遺囑方式向孫子處分自己的房屋,則屬於遺贈範疇。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所以,在實踐中,爲明確孫子及時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孫子可以在爺爺去世後60日內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繼承公證的申請或者向爺爺的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以書面方式表示接受遺贈或其他能夠直觀體現孫子已經明確表示接受遺贈的方式。

透過贈與方式進行房屋過戶,同樣也要考慮孫子是否具備房屋所在地要求的購房資格。此外,直系親屬間贈與房屋雖然也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孫子如果後來又出售該房屋,則需要徵收20%個人所得稅

可見,以上三種不同的房屋過戶方式分別面臨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風險且所要繳納的費用也各不相同。這就要求我們從實際情況出發,平衡利弊後遴選出最經濟有效的房屋過戶方式。